十、2004年上海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
發布時間:2005-08-25
十、2004年上海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,, 繳費基數 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
個人 單位 個人 單位 個人 單位
機關、事業單位、企業、社會團體等單位 1108-5541元(注1) 22.5% 8% 12% 2% 2% 1%
個體工商戶 1108-5541元 個體業主繳付22.5% 個人(包括業主自己)繳付8% 個體業主繳付7% 個人(包括業主自己)繳付1% 個體業主繳付2% 個人(包括業主自己)繳付1%
自由職業者 1108-5541元 30.5% 8% ……
非正規勞動組織人員 570-5541元 30.5% 14% 3%
小城鎮社會保險繳費基數:1108元
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基數:1108元
注:1、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5541元,下限為1108元,單位按本單位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確定。本標準自2004年起執行。